不满卖淫女临时加价40元 90后嫖客持刀抢劫被判刑

更新时间:2016-01-08 已浏览:295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嫖娼后不满卖淫女临时加价40元,90后嫖客农某不但拒付嫖资,还拿水果刀架在卖淫女小红(化名)的颈部实施抢劫。近日,农某终为自己的冲动行为埋单,一审被鹤山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158294时许,农某在鹤山市沙坪街道一出租屋内与小红完成卖淫嫖娼交易后,小红欲向农某多索取40元“服务费”,农某拒绝并从身上拿出一把水果刀架在小红颈部位置。小红因怕被伤害,将钱包内的现金和手机交给农某,农某取走现金425元后逃离现场。农某在逃到楼下时被群众控制并报案,民警到场将其抓获。

鹤山法院经审理认为,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