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诬陷盗窃 再用胡椒喷雾喷眼行劫 一鹤山男子获刑一年九个月

更新时间:2015-12-28 已浏览:221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鹤山男子阿佳为赚快钱,伙同他人实施抢劫,先诬陷被害人偷废品将其拦截,再用胡椒喷雾喷眼实施抢劫,因触犯刑律,阿佳一审被鹤山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下同)1000元。

2008979时许,被告人阿佳伙同阿彬、阿文、阿坚(上述三人均已判刑)经密谋后携带作案工具胡椒喷雾,驾驶摩托车来到鹤山市古劳镇某村委会村口。阿佳和阿彬以途经该处的被害人阿海偷废品为由将其拦截阿文用胡椒喷雾剂喷射阿海的眼睛,阿彬则乘机抢走阿的腰包(内有现金1890元及相关证件),期间致阿海右手手掌及左下肢等处受轻微伤。随后,四人因阿海拉住摩托车无法骑车逃跑,遂弃车逃离现场。20154月,被告人阿佳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鹤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阿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态度及悔罪表现,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