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浓厚文化氛围促进科学发展 我院积极推进三大法院文化建设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的要求和最高法院、省委、省法院关于加强文化建设的战略部署,我院提出了“文化兴院”的发展思路,进一步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努力在全院树立积极向上、奋发进取的良好风气,为加快推进我院实现科学发展,在整体工作上争当全省法院排头兵提供动力。一是积极推进精神文化建设,大力开展文化活动。今年以来,我院先后开展了迎春晚会、第三届体育运动会、重温法官誓词等多项大型文体活动,并组织干警到梅州中院、汕头中院等文化建设先进法院学习取经,充分调动全院干警力量参加到文化建设中来,形成全院干警建设法院文化、法院文化服务全院干警的良好氛围。同时,紧紧抓住“公正、廉洁、为民”核心价值观,大力加强精神文化建设。近年来通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等多项专项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全体干警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职业意识,增强法官的职业认同感、使命感、归属感和自豪感,增强法院群体的向心力、凝聚力,从而为法院审判和管理实践的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二是积极推进行为文化建设,强化司法礼仪培育。司法礼仪是法院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社会公众有着无以替代的感知、影响和接纳作用。我院着眼于司法严谨与文明,严格规范窗口工作人员日常司法行为,除了严格执行《法官行为规范》、《鹤山市机关文明服务用语规范》等上级规定外,还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本院《工作人员行为守则》、《立案、信访窗口工作人员行为守则》、《关于进一步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的实施细则》等文明规范,细化司法行为标准,明确司法礼仪中的法言法语、文明用语以及法官忌语,规范法官着装和仪态,使之成为衡量法官司法礼仪优劣的“标尺”。通过规范法院干警言行举止、文明礼仪,不断提升法官司法礼仪修养,树立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三是积极推进学识文化建设,提高干警司法能力。我院以开展建设“学习型法院”活动为契机,积极实施“人才强院”战略,大力加强教育培训,打造高素质人才。为提高干警学历水平,我院鼓励干警通过教育培训提高学历层次,对通过函授、自学、网络教育等方式取得本科及研究生学历的干警报销一定的学习费用。目前,我院50岁以下在编干警全部达到了本科以上学历。同时,努力增强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效性,以举办岗位培训、领导讲座、集中培训、业务考试、外出学习调研以及开展读书月活动、典型案例研讨、经验交流等形式,实现培训工作“从知识型培训为主向能力型培训为主、从普及性培训向专业化培训为主”的转变,积极营造提高司法能力的良好氛围。通过提高司法队伍的文化素养来带动其精神和道德品位的提升。法院文化的构建是一项过程漫长、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我院对法院文化建设的探索才刚刚起步,今后,我院将坚持“文化兴院”的方针,以文化建设为平台,立足实际,大胆探索,开拓创新,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司法能力,推动法院整体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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