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村委会安装设备监控其行为 失足男怒毁设备三进宫

更新时间:2015-11-16 已浏览:224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因怀疑村委会安装的治安监控设备是用于对自己实施监控,曾经两次入狱的鹤山男子罗某故意毁坏该监控设备来发泄不满情绪,因被毁坏的设备损失达一万多元,罗某将面临三进宫的法律制裁。

罗某因怀疑鹤山市宅梧镇某村委会安装治安监控设备是用于对其实施监控而心生不满。20153817许,罗某用木梯爬上村文化室背后外墙,徒手将该处的监控设备总控制箱内的部分设备毁坏。次日9时许,罗某使用竹竿砸打的方式先后将该村委会内四个监控点的部分设备毁坏。经查,被毁坏后需更换的设备包括:高清数字摄像枪10套、室外专用摄像机支架8套、光纤收发器8套、室外专业监控电源9套等,合共价值人民币13874.4元。

鹤山法院经审理认为,罗某无视国家法律,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罗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及认罪态度,鹤山法院一审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罗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责令罗某赔偿被害单位13874.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