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作风建设活动有力推动业务发展 我院第一季度审执工作呈现良好开局

更新时间:2013-05-17 已浏览:312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今年我院总体工作是贯彻“二十七字”方针:强队伍、善管理、抓改革、精审判、重调解、促执行、降投诉、细后勤、谋发展。加强队伍建设是第一要务。今年初,我院在去年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基础上,继续按照上级法院要求深入开展“司法作风建设”活动,力求以司法作风建设的开展促进法院司法公信力的提升。一、多措并举确保司法作风建设取得实效一是开展司法作风建设专项活动。今年初,我院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时,即将加强作风建设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求通过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巩固2009年司法作风大检查的成果,继续利用明查暗访等手段促进工作作风、审判作风以及制度执行力的转变。省高院召开全省法院反腐倡廉工作暨司法作风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后,我院党组按照省院、中院的部署,迅速制定了周密的《2010年开展“司法作风建设”活动实施方案》,从3月份开始组织全院干警开展为期十个月的司法作风建设专项教育活动,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二是规范司法行为树立形象。要求干警对来院当事人热情接待、耐心倾听,及时提供服务,严禁存在冷、硬、横、推、拖、粗等言行,对违背司法礼仪、着装不规范、言行举止不得体、不挂牌上班、上班串岗、溜岗等有损法官良好形象的行为进行督查,对损害司法形象的行为严格追究责任。三是健全和落实各项制度。今年初,我院对工作目标管理、党风廉政建设、警车使用管理等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坚持以作风建设为重点,以制度保障为根本保证,以司法廉洁为目标,营造清新的司法廉洁氛围。不断加强法官的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意识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要求每位法官时刻牢记职业纪律,真正形成用制度规范职务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工作局面,使反腐倡廉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法制化轨道,有效防范司法行为不规范、以权谋私等现象的发生。四是强化领导责任和表率作用。年初,我院各部门负责人以上领导干部全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要求院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带头执行“五个严禁”等一系列规定,保证自己不出问题,自己所负责庭室不出问题。领导干部带头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带头自查自纠端正司法作风,事事处处率先垂范,做出榜样,并实行业务工作和队伍管理“一岗双责”责任制,对因管理不到位而导致所分管或所在庭室工作人员违规违纪的,必须承担管理失职责任。五是强化内外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和政工科、办公室有关人员组成司法作风检查小组,院党组授权司法作风检查小组可以不定期地对各部门和全院人员的司法作风纪律等进行明查暗访或突击检查,以及采取不事先打招呼的办法旁听庭审活动等,发现一般问题,及时纠正,对于违规违纪者,坚决查处。今年2月和3月已进行了两次明查暗访检查活动,重点督查办公秩序、庭审秩序、人员在岗情况、廉洁情况等。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公布廉政监督电子邮箱,聘请特约监督员等,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主动征求和听取社会各界对法院司法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二、司法作风建设有力推动审执工作开展上述措施有力地促进了我院司法作风建设,促使广大干警思想觉悟不断提升、司法能力不断增强、司法作风不断转变、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并有力推动了我院审判执行业务工作的科学发展,使我院今年第一季度业务工作实现良好开局。在司法作风建设中,不断涌现出体现我院良好司法作风的典型事迹。如近日,我院宅梧法庭积极配合宅梧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及镇政府等有关单位,在较短时间内促使一家欠薪150多万元的企业分别与二百多名工人达成了人民调解协议,因双方当事人申请法庭进行司法确认,为迅速妥善解决问题,使工人们尽快拿到工资,宅梧法庭全体审判人员加班加点一个多星期,为二百多份人民调解协议办理立案手续、及时审查并依法出具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真正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良好的司法作风,高质高效的办案水平,受到工人以及当地镇党委、政府的称赞。在司法作风建设的推动下,今年1至3月,我院受理各类案件总数和办结案件数分别比上年同期上升22.3%和10.3%。其中,刑事案件受理数和审结分别比上年同期上升7.6%和9.1%;民商事案件受理数和审结数分别比上年同期上升42.1%和40.4%,调撤率达到70.41%;行政案件受理数和审结数分别比上年同期上升50%和200%;执行案件受理数和执结数分别比上年同期上升19.4%和5%。在信访投诉方面,2010年1至3月,我院接待群众来访数与上年持平,群众来信数则比上年大幅下降了73%,初步实现了“降投诉”的目标,显示人民群众对我院工作满意度不断提高。在纪律和廉政问题上继续保持零违纪、零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