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付工人工资并逃匿 鹤山一鞋厂老板获刑

更新时间:2015-10-23 已浏览:235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拖欠26名工人工资近15万元,鹤山某鞋厂老板陈某不仅没有想方设法清偿欠薪,还偷偷匿藏起来逃避责任,因触犯刑律身陷囹圄。近日,鹤山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

被告人陈某自2010年开始在鹤山市沙坪街道经营某鞋厂,期间拖欠该厂赵某、王某等26名员工20147月至9月工资共计149289.1元,并于2014107逃匿。2014108,鹤山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向其下达劳动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整改。同月30日,鹤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该鞋厂限期支付上述工人工资,陈某均拒不执行。201412月,被陈某拖欠工资的26名员工与厂房出租方达成协议,由厂房出租方处理厂内设备充抵陈某拖欠的工人工资。今年2月,陈某在广州市白云区某出租屋被抓获归案。

鹤山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无视国家法律,拖欠劳动者报酬,数额较大,且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裁决后仍不支付,并以逃匿的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报酬,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结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态度及悔罪表现等情况,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