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儿童权益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 鹤山法院呼吁关注儿童权益保护

更新时间:2015-06-08 已浏览:223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保护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儿童健康成长是社会时刻关注的重要议题。但随着社会变革,儿童权益遭受侵犯的犯罪案件时有发生。2014年,鹤山法院审理涉及侵犯儿童权益的刑事犯罪案件仅2件,但今年以来,该类案件的审理数量已达4件,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儿童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从鹤山法院2014年以来审理的涉及侵犯儿童权益的犯罪案件来看,该类案件呈现三大特点:被侵害儿童年龄低龄化,性别以女性为主。2014年至今,我院审理涉及侵犯儿童权益的刑事犯罪案件中,被侵犯儿童共计6人,从年龄方面看,年龄10周岁以下的4人,占被侵犯儿童总人数的66.7%,年龄最小的仅为2周岁,年龄10周岁以上14周岁以下的2人;从性别方面看,被侵犯儿童中女性4人,占被侵犯儿童总人数的66.7%,男性2人。因此,该类犯罪呈现被侵害儿童年龄低龄化、以女童为主要侵害对象的特点;侵犯儿童性权益成该类犯罪主要类型。2014年至今我院审理涉及侵犯儿童权益的犯罪案件中,强奸、猥亵儿童等侵犯儿童性权益的案件达4件,占侵犯儿童权益犯罪案件的66.7%,其中年纪最小的受害女童仅为5周岁。儿童受侵害地点较隐蔽,被告人均为男性,且文化程度较低。涉及侵犯儿童权益的犯罪案件中,有4起发生在被告人的家中,地点比较隐蔽,较难被外界发现。6起犯罪案件的被告人均为男性,小学至初中文化,文化程度普遍较低,法律意识薄弱。

为何侵犯儿童权益犯罪案件频发,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监护缺失,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儿童遭受不法分子侵害,家长未尽到监护职责是重要原因。很多父母忙于生计,将孩子留给家庭中的老人照看,部分老人由于年纪大、精力不足等原因造成监护不到位。教育缺失,让被侵害儿童缺少安全知识、缺乏防范意识。家长、学校等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不足,儿童缺乏防范意识,再加上心智发育未成熟,辨别是非能力比较差,使得一些犯罪分子屡屡得逞。儿童自制能力差,容易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儿童缺乏自制能力,对于社会上一些不良风气缺乏抵御能力,容易模仿,自我意识膨胀,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犯罪对象。

为此,办案法官建议,要预防该类犯罪的发生,要从多方面着手,加强对儿童的监护管理、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是关键。父母以及长辈要切实加强对儿童的监护力度,教育孩子要学会保护自身安全。同时,努力营造一个和睦幸福的家庭环境,促进孩子身心健康发展。另外,可通过加强法制宣传、加大侵犯儿童权益犯罪的打击力度、强化儿童安全教育和女性教育等多项措施,合力斩断伸向儿童的罪恶黑手,还儿童一个健康快乐的童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