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制售毒豆芽约400斤 鹤山男子获刑一年二个月

更新时间:2014-12-03 已浏览:239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为追求利益最大化,鹤山男子吕某在豆芽生产过程中掺入国家明令禁止的非食品添加剂,使豆芽变成“白富美”走上市场,每日销量约400斤,严重损害消费者身体健康。近日,鹤山法院一审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吕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下同)30000元。

吕某多年来以家庭作坊模式从事豆芽生产、销售生意,为了使豆芽卖相更好,从2012年初起,吕某在生产豆芽过程中违法添加无根水(素)、AB粉,并将生产的豆芽在市面以每斤约1元的价格进行销售,每天销售约400斤。20143月,吕某经营的销售档口在鹤山市公安局等部门的联合执法行动中被查处,现场查获了黄豆芽和绿豆芽一批。后吕某在其生产作坊被抓获,现场正在培植的黄豆芽、绿豆芽、豆芽无根水(素)1456支、AB12小包、赤霉酸7小包也一并当场查获。经检验,查获的黄豆芽、无根水(素)、AB粉中均检出国家禁止作为食品加工助剂使用的6-苄基腺嘌呤,无根水(素)中还检出国家禁止作为食品加工助剂使用的4-氯苯氧乙酸钠。鹤山法院经审理认为,吕某在生产豆芽过程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并予以销售,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综合具体案情及吕某的认罪态度等,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豆芽的生长周期是一周,传统方法发制的豆芽长度一般不超过15厘米。而使用无根剂后,豆芽的产量可增加30%,长度可达到15-20厘米。豆芽无根素长期食用容易致癌或导致人体畸形,国家卫生部、国家质检总局均明令禁止其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因此,消费者在购买豆芽时如发现豆芽个体大、无须根等特点,应警惕可能系“毒豆芽”,并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