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鬼打砸酒店领刑一年二个月
更新时间:2014-01-20 已浏览:240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近日,鹤山男子梁某因醉酒闹事闯下大祸,冲进酒店打砸财物并伤人,被鹤山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决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鹤山法院经审理认为,梁某借酒意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又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根据其犯罪情节和认罪态度,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