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784民初5351号原告冯敬南与被告彭淑元、何润、广东宇童游乐设备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公告送达
更新时间:2025-07-29 已浏览:104 文章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原创
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
公告
彭淑元、何润、广东宇童游乐设备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2025)粤0784民初5351号原告冯敬南与被告彭淑元、何润、广东宇童游乐设备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等。起诉要点: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工程款:41300元正。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
本院定于2025年09月16日上午10时15分在本院雅瑶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请依时出庭;逾期不出庭的,本院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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