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784执异153号王炎文与广东民发水产养殖有限公司与舒新明、季后如、王磊养殖回收合同纠纷一案听证送达公告
更新时间:2025-06-30 已浏览:19 文章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原创
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
公告
季后如:
本院受理(2025)粤0784执异153号王炎文与广东民发水产养殖有限公司与舒新明、季后如、王磊养殖回收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申请人提交的追加申请书、证据,主要内容:申请人王炎文申请追加舒新明、季后如、王磊为被执行人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请你方在公告期满之日起5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答辩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逾期本院将依法处理。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本院定于2025年8月12日上午10:00在鹤山市人民法院第11审判庭举行听证,请依时出席。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六月三十日
联系人:胡丽珍 联系电话:(0750)8868692/8868650/8868780
联系地址:广东省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东路16号鹤山法院本部审判管理办公室
邮政编号:529700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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