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784民初3272号原告深圳白色竹林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与被告罗卓豪追偿权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更新时间:2025-07-03 已浏览:37 文章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雅瑶法庭
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
公告
罗卓豪:
本院受理(2025)粤0784民初3272号原告深圳白色竹林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与被告罗卓豪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5)粤0784民初3272号民事判决书和缴费通知书,判决主要内容为:一、被告罗卓豪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白色竹林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偿还代偿款18258.93元及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以18258.93元为基数,自2024年5月28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13.8%的标准计算)。二、驳回原告深圳白色竹林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付款义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46.78元,由被告罗卓豪承担。原告深圳白色竹林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已预交受理费146.78元,本院应向其退回;被告罗卓豪应向本院缴纳受理费146.78元。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七月三日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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