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784执异143号广东鸿业家具集团有限公司与贵州首途新经济产业孵化器经营有限公司、贵州首途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与王伟、龚航、北京天策行互动科技有限公司、易家国、宋天语、肖柯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听证送达公告

更新时间:2025-06-23 已浏览:46 文章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原创

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

公告

   

 

贵州首途新经济产业孵化器经营有限公司、贵州首途智慧科技有限公司王伟、龚航、北京天策行互动科技有限公司、易家国、宋天语

本院受理(2025)粤0784执异143广东鸿业家具集团有限公司与贵州首途新经济产业孵化器经营有限公司、贵州首途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与王伟、龚航、北京天策行互动科技有限公司、易家国、宋天语、肖柯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申请人提交的追加申请书、证据,主要内容:申请人广东鸿业家具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追加王伟、龚航、北京天策行互动科技有限公司、易家国、宋天语、肖柯为被执行人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请你方在公告期满之日起5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答辩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逾期本院将依法处理。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本院定于2025年85日上午10:00在鹤山市人民法院第11审判庭举行听证,请依时出席。

特此公告

 

                                    二五年六月二十三

 

 

联系人:胡丽珍   联系电话:(0750)8868692/8868650/8868780

联系地址:广东省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东路16号鹤山法院本部审判管理办公室

邮政编号:529700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