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784民初61号原告胡光军诉被告鹤山市快速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河南鸿建游乐设备有限公司、被告乔森劳动争议一案上诉状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04 已浏览:178 文章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原创

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

公告

 

鹤山市快速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2024)粤0784民初61号原告胡光军诉被告鹤山市快速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河南鸿建游乐设备有限公司、被告乔森劳动争议一案原告胡光军提起上诉,而被告鹤山市快速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百七十四条等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上诉要点:1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上述被上诉人承担连带责任;2、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应由上述被上诉人承担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你方应当在公告期届满后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逾期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特此公告

 

二〇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