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784民初2017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被告黎文光信用卡纠纷一案应诉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0 已浏览:515 文章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民庭
黎文光: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被告黎文光信用卡纠纷一案【(2024)粤0784民初2017号】,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独任审理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等。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被告向原告清偿信用卡欠款本金74866.97元,利息7586.63元,手续费11452.1元,违约金9708.6元,合计共欠103614.3元(上述利息和违约金暂计至2023年10月18日,从2023年10月19日起利息、违约金等按信用卡领用合约、章程的约定支付至全部欠款清偿之日止,利息计收复利)。2、被告承担本案前期律师费1600元。3、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风险代理费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并定于2024年7月8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10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日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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