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784民初4316号原告李宝容诉被告候凌滨、任磊,第三人李锦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应诉资料送达

更新时间:2023-10-27 已浏览:184 文章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原创

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
公告

候凌滨、任磊:
    本院受理(2023)粤0784民初4316号原告李宝容诉被告候凌滨、任磊,第三人李锦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无法联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追加被告及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开庭传票、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庭前交换证据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等。起诉要点一、判令两被告向原告支付2022年8月至10月租金149500元、及水电费7201元,合计156701元。二、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156701元为基数,以2022年10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65%的4倍(即14.6%)暂时计算至2023年9月20日为21060.61元】。 一、二项暂合计177761.61元。三、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本院定于2023年12月12日上午10时30分在本院雅瑶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请依时出庭;逾期不出庭的,本院依法缺席判决。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