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784民初4900号原告广东生力华柳工机械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凌文亮、廖加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应诉资料送达
更新时间:2023-10-27 已浏览:167 文章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原创
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
公告
凌文亮、廖加建:
本院受理(2023)粤0784民初4900号原告广东生力华柳工机械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凌文亮、廖加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无法联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庭前交换证据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等。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一支付货款和维修配件款67440.34元及逾期违约金961.26元(违约金其中,本金65333.34元按每日万分之四,本金2107元按同期LPR加收50%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3年10月15日); 2、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的装载机货款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
本院定于2023年12月12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雅瑶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请依时出庭;逾期不出庭的,本院依法缺席判决。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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