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雷锋精神与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传承

更新时间:2013-06-24 已浏览:693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一直以来,雷锋的精神激励和鼓舞了一代代青年无私奉献,积极向上,时至今日仍然有着很大的激励作用。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把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采取措施推动学习活动常态化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战略布局,是通过总结学习雷锋活动的历史经验,从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度提出的顶层设计。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政法领域的具体体现,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精髓。政法系统弘扬雷锋精神、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对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具有重要意义。那么,作为新时期的政法干警,我们应该如何认识和践行雷锋精神呢?雷锋精神与当前我们提倡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又有什么内在联系呢?

一、雷锋精神与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关系

雷锋只是一名普通的战士,没有轰轰烈烈的战功,没有叱咤风云的本领,但在短暂的人生中,他以自己的一言一行践行了共产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体现了中华民族优良的文化传统、道德观念和行为准则。201110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对全国政法队伍提出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这与雷锋同志对党和国家的忠诚、对本职工作的热爱、对公私利益界限的严格把握、对人民的忘我奉献的精神是如此的相似,其核心都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忠诚、为民、公正、廉洁”这八个字是党和人民对政法队伍的基本要求,是广大政法干警必须自觉坚守的职业追求,同时也是雷锋精神在政法系统的发扬光大,是对雷锋精神的崭新阐释,与雷锋精神的内在诉求是一脉相承的。

“忠诚”,就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忠于法律,这是政法干警的政治本色。雷锋对党无限忠诚,他一心向着党,把党比作母亲,他说“母亲只生我的身,党的光辉照我心”、“坚决听党的话,一辈子跟党走”、“对敌人要狠,要像严冬一样残酷无情;对党、对人民要忠诚坦白,永远忠于党,忠于人民。”、“时刻准备着为党和阶级的最高利益,牺牲个人的一切,直至生命”……在这样的人生观指导下,雷锋始终保持着昂扬的精神状态和勇往直前的革命干劲,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用生命践行了为共产主义事业奉献毕生的誓言。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中的“忠诚”,也体现了雷锋忠于党、忠于人民的精神。

“为民”,就是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切实做到执法为民,这是政法干警的服务宗旨。为人民服务是贯穿于雷锋一生中最明亮的旋律,是雷锋精神的核心。雷锋一生没有创造出惊天动地的业绩,但他总是乐于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始终保持着共产主义的高尚品格。雷锋说“为了人民的事业,可以牺牲个人的一切,甚至最宝贵的生命”、“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这无不体现着雷锋的奉献意识和为民的理念,也是我们政法干警执法为民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公正”,就是公正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是政法干警的神圣职责。雷锋不是执法人员,表面上看,“公正”似乎与雷锋精神沾不上边,其实不然,学雷锋与坚持公正执法并不矛盾,也不是风马牛不相及,而是一脉相承的。作为当代的政法干警,应该学习雷锋爱憎分明、立场坚定的精神,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坚决根除一切特权思想;弘扬雷锋的大公无私精神,努力争做公正执法模范,大力弘扬正气,抵制歪风邪气;像雷锋那样追求崇高理想,把对公平正义的追求作为公正执法的实践,把“公正执法”的政法工作灵魂落实到各项工作中。

“廉洁”,就是清正廉明、无私奉献,这是政法干警的基本操守。在对雷锋精神的描述中,虽然没有“廉洁”的具体字样,但雷锋精神给予我们关于人生观、价值观、道德准则等方面的启迪,是与廉洁息息相关,相辅相成的。雷锋不谋求私利,事事处处为国家和他人着想,就是对“廉洁”的生动诠释。政法干警应该学习雷锋那无私奉献的精神,做到勤政廉政,廉洁奉公。

二、政法干警如何学习和践行雷锋精神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和国家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政法队伍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这对政法队伍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雷锋所表现出来的坚定的政治立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无私奉献的崇高思想、爱岗敬业的认真态度、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尤其值得广大政法干警学习。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面对国际形势风云变幻、国内矛盾与国际矛盾交织的新形势,政法队伍只有保持坚定的政治立场,才能有效保障司法体制改革的正确方向,应对国内外的复杂局面,承担起保障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历史责任。正确的政治立场的核心,就是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政法机关的一切工作部署,都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一切执法活动,都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行使职权统一起来,把执行党的政策与执行法律统一起来;一切改革措施,都要有利于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都要从大局出发,自觉维护中央的权威,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在推动司法改革的进程中,要正确理顺司法独立与党的领导之间的关系,确保司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二)坚持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回顾我党九十多年的奋斗历程,在革命战争年代,无数革命先辈甘愿抛头颅、洒热血,就是因为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在建设和改革开放年代,一代又一代的共产党人献身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积极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同样是因为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政法机关要担当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的历史重任,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根本的一条就是要坚定理想信念。政法干警作为法律的执行者和依法治国的特殊的实践主体,必须要有坚定的政治信仰,即信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贡献全部力量。

(三)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当前,有的地方警民关系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不和谐,甚至出现流血冲突。究其原因,主要是一些政法干警在工作中不自觉地脱离了群众。雷锋对待同志像春天般的温暖,我们对待人民群众也应当像春天般的温暖,把群众视为亲人,充满真诚,充满关爱。这要求我们广大政法干警必须始终坚持政法工作的人民性,牢固树立“人民群众利益至上”的理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各项司法、执法和管理工作中,对群众要有关爱之心,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要坚持把自己的智慧和力量贡献给人民,把人民的新期待、新要求作为改进工作的不竭动力,以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

(四)坚持公正廉洁执法。公正廉洁是提高执法公信力的关键。每名政法干警手中都有一定的权力,我们必须明白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用来为人民服务的工具,不是谋取一己私利的工具。要始终牢记权力是把“双刃剑”,行使权力时必须以公正之心,行公正之策。如果一名政法干警没有守住廉洁的底线,被形形色色的物质利益所引诱,被糖衣炮弹所击中,其内心的公正天平必然会倒向私欲的一边,会拿手中的权力做交易,出现徇私枉法等各种勾当,甚至沦落为各种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分子的“保护伞”。作为一名政法干警,应“一日三省吾身”:是否背着组织干了什么,是否背着家庭干了什么,是否昧着良心干了什么。要时刻为自己准备好“三盆水”:一盆水洗头,保持清醒的头脑,非分之念不想;一盆水洗手,保持干净的双手,不义之财不要;一盆水洗脚,保持正确的方向,是非之地不去。要真正做一名对得起组织、对得起亲友、对得起自己、无愧于人民的政法干警

总而言之,雷锋精神,是在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建设幸福社会中必须大力发扬和倡导的。作为一名当代的政法干警,应坚定不移地做雷锋精神的传承者,在学习、实践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过程中,坚持像雷锋那样,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做社会主义事业的努力建设者和坚决捍卫者!

 

 

 

 

参考文献:

1)王易著:《雷锋精神的时代内涵》,《人民日报》201235

2刘建著:《论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与雷锋同志精神内涵的高度契合》,法制网湖南频道。

3)杨怀荣著:《学习雷锋努力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http://fjfy.chinacourt.org

4)孙军著:《让雷锋精神血脉传承——多管齐下争做雷锋式政法干警》http://ddzy.chinacourt.org

5李建华著:《弘扬雷锋精神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湖南日报》2012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