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784民初4078号肖丽华、王燕、王涛与被告广东聚盈化工有限公司、第三人佛山市圣帆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应诉送达公告

更新时间:2023-09-28 已浏览:108 文章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原创

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
公   告


佛山市圣帆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2023)粤0784民初4078号肖丽华、王燕、王涛与被告广东聚盈化工有限公司、第三人佛山市圣帆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一案,因通过多种方式均无法向你送达应诉资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等资料。原告诉讼请求要点:1、请求撤销(2023)粤0784执异83号执行裁定书;2、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逾期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本院审理。本案定于2023年11月15日下午15时40分在鹤山市人民法院龙口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进行审理。请依时出庭,逾期不出庭的,本院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