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784民初4084号关于原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支公司与被告韦吉赞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应诉资料公告
更新时间:2023-09-20 已浏览:146 文章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民庭
韦吉赞:
本院受理(2023)粤0784民初4084号关于原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支公司与被告韦吉赞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等。起诉要点: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赔偿款24750元及利息损失(利息损失自起诉之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为止);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你方应当在公告期届满后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逾期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本院定于2023年11月15日9时0分在鹤山市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请依时出庭:逾期不出庭的,本院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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