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784民初3788号原告麦永汉与被告王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应诉送达公告
更新时间:2023-09-29 已浏览:182 文章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立案庭
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
公告
王艺:
本院受理(2023)粤0784民初3788号原告麦永汉与被告王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原告补充证据一套、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地址确认书等。原告的诉讼请求为一、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借款6万元,利息从起诉之日起按银行借款利息计算至确定履行之日。二、本案诉讼费用、执行费由被告负担。三、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承担原告因起诉而支付的1500元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二O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下午十六时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请你依时出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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