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鹤山市行政诉讼案件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更新时间:2013-05-17 已浏览:257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不服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把劳动行政部门告上法庭,劳动行政部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答疑。4月19日上午,鹤山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件不服劳动行政部门关于工伤认定的劳动社会保障行政确认纠纷案件。来自贵州的张某平称自己是鹤山市某建筑公司承建的某工地工人,2012年5月7日17时50份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为此向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该局经调查作出工伤认定书认定其属于工伤。但该建筑公司不承认与张某平存在劳动关系,因此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伤认定。代表被告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庭应诉的除了一名律师外,该局法定代表人邓志华局长也亲自出庭应诉,向原告方解释了作出涉案行政确认行为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由于该建筑公司和第三人张某平双方都有庭后进行和解协商的意向,因此该案没有当庭宣判。这是鹤山市今年以来第二个有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今年鹤山市法院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5件,有2件经法官主持庭前协调达成和解,原告已撤诉;有1件尚未确定开庭时间;有2件已经开庭进行了审理,这2件案件的被告行政单位的行政首长均出庭应诉,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达到100%。这表明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在鹤山市得到逐步落实,显示了行政机关的法治意识越来越强,面对行政诉讼,不再回避,而是积极应对诉讼。同时,行政首长出庭应诉也有利于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及时发现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增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改善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机关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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