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厕所渗水达两年 楼下住户状告索赔

更新时间:2013-05-17 已浏览:276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邻里关系本应以和为贵,共同造就一个和谐稳定的居家生活环境。但近日鹤山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因楼上住户厕所渗水而引发的邻里关系纠纷案。梁某与刘某共同居住在鹤山市沙坪镇某小区内,刘某是梁某的楼上住户,刘某的厕所向梁某的厕所渗水达两年之久,梁某经与其协商无果,终忍无可忍一纸状告刘某上法院,要求刘某马上维修厕所,保证其厕所以后不再向楼下渗水,同时要求刘某赔偿其墙身维修费等各项费用共计5000元。案件开庭前,在鹤山法院及鹤山市房管局工作人员对刘某、梁某努力做思想工作的基础上,梁某、刘某本着修补邻里关系,和睦共处的出发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由刘某负责将其厕所维修好,保证以后不再向楼下渗水,梁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