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曲终,亲情不散!鹤山法院五天调结离婚案
更新时间:2022-04-26 已浏览:458 文章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原创
婚姻曲终,亲情不散!鹤山法院五天调结离婚案
“离婚,改变的只是夫妻关系,并不会改变父母与孩子的亲属关系,无论谁抚养孩子,另一方都有探视权,都应该关心孩子的成长。离婚后,你们仍要当好父母,从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问题,将夫妻婚姻关系破裂对孩子成长的影响尽量降到最低。”在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后,承办法官源冠泉语重心长地对双方当事人说。
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于2009年2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两子。原告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诉至鹤山法院,请求判令双方离婚,婚生儿子由被告抚养,原告按月支付抚养费至李某甲、李某乙年满22周岁止并处理共同财产商品房一套。
受理该案后,办案团队经审阅案卷资料,认为该案调解的可能性较大,遂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案情,在与双方电话沟通后,法官对案情有了初步了解。原、被告双方已结婚多年,婚后初期双方感情尚好,近年来由于家庭琐事、缺乏沟通等原因导致矛盾激发,对彼此的关怀越来越少。
秉着有利于孩子成长、构建和谐家庭的出发点,源法官劝导双方理性思考,谨慎对待离婚问题以及询问双方是否有和好可能。鉴于双方当事人都坚持离婚,只是对孩子抚养权、抚养费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为尽快化解矛盾纠纷,源法官马上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调解过程中,源法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综合法、理、情等因素,耐心地向双方释法明理,做通其思想工作,慢慢把双方“心结”解开。经过反复深入调解,李某与张某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双方离婚的同时,也对儿子抚养权、抚养费的支付、探视权的行使方式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都达成了共识。
法官寄语【行政庭庭长源冠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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