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学习教育】鹤山市委党史学习教育第一巡回指导组向市法院阶段性反馈意见

更新时间:2021-12-09 已浏览:285 文章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原创

【党史学习教育】

鹤山市委党史学习教育第一巡回指导组

向市法院阶段性反馈意见

 

127日上午,鹤山市委党史学习教育第一巡回指导组对法院党史学习教育意见反馈会在鹤山法院召开。第一巡回指导组组长李一河向鹤山法院作阶段性反馈意见,鹤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海疆作表态发言。

李一河组长对鹤山法院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鹤山法院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部署,按照省委、市委学习要求,紧扣“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目标要求,立足实际,守正创新,多措并举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认真组织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活动,聚焦多元解纷、司法惠民、鹤法志愿服务等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及时检验学习成效,生动践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取得阶段性成效。并希望鹤山法院继续抓紧抓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围绕全市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结合本职工作,进一步创新措施方法,不断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着力为群众办好事实事。

张海疆院长表示,指导组对鹤山法院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情况反馈的意见、提出的工作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该院将认真领会、坚决落实。下一步,鹤山法院将从以下三方面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工作:

一是坚持高站位,进一步推动高效落实。始终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认真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二坚持严要求,进一步营造浓厚氛围。围绕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的目标要求,丰富学习形式和载体,推进专题学习、日常学习扎实开展。

三是坚持重实效,进一步促进成果转化。立足司法审判职能,不断创新举措,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项目,切实把党史学习成效转化为高质量司法实践。

鹤山市委党史学习教育第一巡回指导组副组长刘锦棠、组员朱胜华;鹤山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锦锋,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温远雄及该院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成员参加了反馈会。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