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乘客侧身坐滑落致死 醉酒司机领刑六个月
更新时间:2013-05-17 已浏览:321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摩托车乘客没有遵守交通规则佩戴头盔且侧身坐车,车辆行驶过程中不慎从车上滑落到地面伤重死亡,醉酒摩托车肇事司机近日被鹤山法院一审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去年8月7日零时30分许,钟某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搭载于某从鹤山市共和镇某啤酒城返回该镇某灯饰厂员工宿舍,两人均未戴安全头盔且余某侧身坐车。当途经该镇某路段时,余某不慎从摩托车后座滑落并扑倒在地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同年8月20日死亡。经法医鉴定,余某符合因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而死亡。事故发生后,钟某打电话叫救护车并送余某前往医院治疗,在被害人亲属报警后,钟某留守医院接受公安机关处理。经鹤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钟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余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案发后,钟某与被害人近亲属达成赔偿协议,共赔偿了被害方经济损失人民币67381元,取得被害方的谅解。鹤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钟某无视国家法律,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车发生致一人死亡的重大事故,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钟某在事故发生后能积极参与抢救,并主动接受公安机关处理,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在案发后主动与被害人的近亲属达成赔偿协议,并赔偿了被害方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方的谅解,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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