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启动“圆桌审判”方式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更新时间:2013-05-17 已浏览:395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center]][[image1]][[/center]]3月16日,我院少年法庭“圆桌审判”正式启动。我院刑事审判庭少年合议庭首次以“圆桌审判”方式,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我院在少年刑事审判工作中认真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设立了专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少年合议庭,并在今年推出以圆桌审判为重点的一系列未成年犯审判的新举措,在少年审判中融入人文关怀。根据未成年人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少年审判法庭设计用椭圆形的审判桌取代以往法官高高在上的法庭布置,使审判人员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处于同一个平面,营造出宽松和谐的法庭气氛。审判在一种几乎是“座谈”的环境中开始。我院为三名未成年被告人指定了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庭审中,控、辩、审三方形成合力对失足未成年人进行帮教,使他们能正确认识自己的问题,更好地如实交代犯罪事实,反思犯罪原因,真心接受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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