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趁病伺机转移存款 年长男友诉至法院索回棺材本
更新时间:2013-05-17 已浏览:314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当今社会婚前同居的现象比比皆是,男女双方同居期间产生的财产纠纷也越来越多,鹤山法院近日就审结了一起“老夫少妻”型男女同居期间的财产纠纷案件。张三(化名)是鹤山人,今年已经79岁高龄,9年前他经人介绍认识了小兰(化名),虽然小兰比自己小30岁,但两人很快就建立起恋爱关系并开始同居生活。两人约定同居期间各自的财物及债权、债务相互独立。2010年4月,张三因中风瘫痪住院治疗,出院后因行动不便在家休养。期间,张三将其名下的四本存折及其身份证交给小兰保管,并将银行存折的密码告知小兰。直至2011年7月,张三到银行查询上述四本存折的存款情况时,发现四个帐户的存款已被人提取,他认为是小兰擅自取走的,遂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对小兰进行询问时,小兰承认提取了张三上述四本存折帐户内的72600元并转入自已名下的账户,并把没有余额的三本存折丢弃。在公安机关处理期间,小兰已退回27000元给张三,但之后再没有返还剩余款项。张三一怒之下把小兰起诉至法院,要求其返还存款51035元及利息1950元。鹤山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案属于不当得利纠纷案件,小兰没有得到张三同意,擅自将张三交其保管的银行存折内的存款转移、占有,属不当得利,造成张三损失,应将取得的存款及利息返还给张三。经依法核实有关数额,鹤山法院一审判决小兰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张三返还不当得利45600元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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