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法院:开展“背对背”调解,医疗纠纷巧化解

更新时间:2024-01-17 已浏览:95 文章来源:南方+ 鹤山法院 责任编辑:原创

鹤山法院:开展背对背调解,医疗纠纷巧化解


近日,鹤山法院依托多元解纷机制,通过“调解+司法确认”,成功化解一起医疗纠纷案件,双方就补偿数额达成调解协议。

“做完手术后,我的眼睛更看不清了,你们医院要赔偿我!”前段时间,吴某在某医院接受了眼部手术治疗,术后出现眼部不适、视物不清的情况,于是要求医院对其进行赔偿。

“根据医学院出具的医疗事故争议技术鉴定证明,我们是在符合医疗规范下进行手术的,并不存在过错。”涉案医院表示,同时对吴某的赔偿要求不予认可。

医院的诊疗行为没有问题,但吴某术后不能清晰视物,生活受到较大影响,自然难以接受该鉴定结果。双方协商无果,遂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为妥善化解该起医疗纠纷,鹤山法院主动把诉调对接的“调”往前延伸,联合市司法局、卫健委等部门,邀请具有医学背景的医师担任特邀调解员,共同对该案当事人开展“背对背”调解工作。

“从公平原则考虑,在双方当事人均无过错,但医疗行为效果不尽如人意的情况下,医疗机构可适当补偿患者的经济损失。”认真听取医患双方的意见后,解纷团队聚焦当事人过错、责任承担、法律后果,以及医疗规范、医院诊疗行为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等方面,向双方当事人答疑解惑,提出了专业建议。

最终,该医院表示愿意向吴某补偿经济损失,在各方调解力量见证下,双方就补偿数额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向鹤山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不用诉讼就能解决问题,而且结果公平又专业,我们放心!”该案当事人表示。

法治社会不是没有矛盾纠纷的社会,而是矛盾纠纷出现后能够及时得到有效解决的社会。鹤山法院将持续深入推进多元解纷机制,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和调解组织的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调解基础性作用,同时健全完善人民调解业务指导机制,指导和支持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不断强化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让矛盾纠纷就地化解、消弭于萌芽状态,以实际行动诠释“司法为民”。

南方+记者 任龙

通讯员 黄苑桦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