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森林法官”一起开启生态保护之旅

更新时间:2023-10-30 已浏览:61 文章来源:新华网 鹤山法院 责任编辑:综合办

森林法官一起开启生态保护之旅

近日,秋高气爽,正是登山好时节,不少游人在广东省级森林公园大雁山休闲锻炼。与游人同在的还有鹤山法院的森林法官和鹤山市林业部门的林长,他们忙碌的身影吸引往来行人驻足,市民群众们积极参与到这场森林生态环境保护的普法之旅中。

森林普法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参与环境资源保护意愿,广受群众好评和赞誉,是鹤山法院森林法官的日常工作缩影之一,他们更多聚焦主责主业,用法槌守护鹤山绿美生态环境。

1026,鹤山法院对一起非法狩猎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进行公开宣判,这是鹤山法院与当地林业部门等建立林长+森林法官协作机制后,敲响守护鹤山绿水青山的第一槌。

据悉,涉案被告人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多次通过安装捕鸟网猎捕广东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构成非法狩猎罪,鹤山法院依法判处其相应刑罚,责令其支付生态资源损失10800元,并在江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在审理该案中,森林法官依法延伸审判职能,一方面发挥司法强制力震慑作用,另一方面教育引导被告人保护生态环境,宣判后对被告人当庭释法,进行法治教育,并向受邀旁听干部、群众派发环境资源保护普法资料,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除了建立林长+森林法官协作机制,强化林业行政执法和司法审判协同联动,我院还组建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统一环境资源案件的司法裁判尺度,进一步优化环境资源审判机制,以此提升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协作化水平,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助力落实鹤山市委对高质量发展、绿美鹤山生态建设的要求。鹤山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黄苑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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