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人民法院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公开

更新时间:2021-10-28 已浏览:994 文章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原创

鹤山市人民法院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公开

 

鹤山市人民法院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43.81万元,完成预算163.00万元的88.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0.00万元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3.91万元,完成预算140.00万元的95.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91万元,完成预算23.00万元的43.07%

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情况: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增减变动情况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