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人民法院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更新时间:2021-10-28 已浏览:282 文章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原创

鹤山市人民法院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2018年,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63万元,比上年减少4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元,增加(减少)原因主要是2018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40万元,占85.89%,比上年减少30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2018年更新执法、执勤专业用车2台(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50万元,占35.71%,比上年减少30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2018年更新执法、执勤专业用车2台,公务用车运行费90万元,占64.29%,比上年增加(减少)0元);

3、公务接待费23万元,14.11%,比上年减少10万元。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