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人民法院2021年普法责任清单

更新时间:2021-09-18 已浏览:509 文章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原创

鹤山市人民法院2021年普法责任清单
普法内容 普法对象 普法目标 具体措施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       

全体公民 提高全民法制意识,提升政府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1.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常态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政治能力、战略眼光和专业水平;
2.学习宣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加大宣传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
3.通过举办培训班、邀请专家授课、集体学习研讨、专家专题辅导、组织网上学习等方式普法;
4.积极参与全国普法办和省、市普法办组织开展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和社会公益普法活动。                      
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 全体公民 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深入学习宣传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通过专题辅导、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结对共建、座谈研讨、现场教育、主题党性教育等多种方式,组织广大党员学习。
深入学习和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全体公民 弘扬宪法意识,树立法律权威;提高全民法治意识,提高政府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1.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法律法规颁布施行纪念日等特殊时间节点,面向社会每年集中开展一次以上专题普法活动,持续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2.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举办“法院开放日”等特色宣传活动;
3.全面落实新任职人员、员额法官、新入职人员宪法宣誓制度。

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司法解释等与审判、执行、法律监督相关的法律法规。

全体公民 引导工作人员自觉遵纪守法、严格执法司法,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发挥司法裁判指引评价功能,引领良好的社会风尚。

1.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每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原则上不少于2次。
2.完善干警日常学法制度,通过司法实务培训班、学习强国APP、“广东普法”“江门普法”微信公众号等学习平台进行学习;组织在编干警参加年度学法用法考试;组织旁听庭审、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剖析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发布,通过新闻媒体、门户网站、立案窗口、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载体,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和形象的表达方式展示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
4.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对社会高度关注、公众存在模糊认识的案件,加强裁判说理。
5.推动以案释法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发布工作,通过“两微一端”或其他媒体渠道搭建以案释法工作平台。                                            

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 全体公民 引导广大群众增强依法防控意识,切实维护医疗秩序、防疫秩序、市场秩序、社会秩序。 1.宣传党委、政府、上级法院在疫情期间发布的系列决定、命令、通报,宣传保障受疫情影响企业复工复产相关政策法规;
2.积极参与“疫情防控·法治同行”专项普法宣传,重点宣传即将出台的《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以及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与疫情相关的典型案例。
加强对民营企业普法宣传。 全体公民
(重点对象:民营企业)
提高民营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意识,促进依法经营、规范经营、诚信经营。 1.开展司法人员进企业、“法律体检”、普法讲座、法律咨询、“民企法院行”等普法宣传活动;
2.利用司法大数据资源,通过典型案例、司法建议、调研报告、白皮书等形式,备注民营企业防范生产经营中存在的法律风险。
重点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未成年人审判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 全体公民
(重点对象:青少年群体、教师群体)
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牢记“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提高青少年的法制意识。 1.深入校园举办法律讲座、模拟法庭,组织旁听庭审、“法院开放日”等送法进校园活动;
2.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工作原则,不仅面向未成年人进行法制宣传,还面向家长进行普法教育。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