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制造“炸弹疑云” 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更新时间:2020-07-08 已浏览:697 文章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原创

男子制造“炸弹疑云”

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某任姓男子将类似炸弹物品放在他人住宅门口,引来附近村民一场虚惊。近日,鹤山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任某健犯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20191126日晚至次日凌晨6时许间,被告人任某健将一个带有电子表、电池、电线并连接装有黄色颗粒物(经检验不含梯恩梯成分)的套管等物件组装的虚假爆炸物装置用纸盒及白色胶袋包装并挂在被害人温某伟位于鹤山市龙口镇的住家大门处。内附有一黄色信件,信内写有威胁被害人性命的字眼及提示找“百雀”、“鬼哥”、“那个人双手好像有纹身”的人进行解救。

同月27日下午13时许,温某伟妻子任某英回到住家发现该物并报警。接报后,鹤山市、江门市两级公安机关立即出动刑警、特警、反恐、爆炸品处理组等警种对案发现场进行稳控、排爆处理。同时疏散了附近居住的十几户居民,对村中的路口进行戒备防止村民靠近现场。经现场排爆检验,该爆炸物装置不含炸药成份,不具备爆炸能力。同月28日,公安机关将任某健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任某健投放虚假的爆炸性物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其行为已构成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被告人任某健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且有多次犯罪前科,应当从重处罚。根据本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认罪态度,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