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立案庭荣获“巾帼文明示范岗”称号

更新时间:2013-05-17 已浏览:592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2005年4月7日,我院立案庭通过鹤山市“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审核,授予“巾帼文明示范岗”的荣誉称号。    我院立案庭与书记员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管辖立案、信访两个窗口工作及速录员的管理工作,有工作人员8人,其中女性6人,占总人数的75%。2004年开展创建“巾帼文明示范岗”以来,女同志们个个精神振奋,热情高涨,纷纷把创建活动作为鞭策各项工作的动力,以女性特有的精神风貌,活跃在立案、信访等工作第一线上。她们认真做好立案工作,方便群众诉讼;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为当事人排忧解难;认真做好庭审记录工作,服务审判工作。她们巾帼不让须眉,在岗位上辛勤工作,默默奉献,为审判工作把住了第一关,为群众架起了沟通的桥梁,撑起了立案庭的“半边天”。在全庭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立案庭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得到领导和群众的肯定。经鹤山市“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审核,该庭于2005年4月7日荣获“巾帼文明示范岗”的荣誉称号。    该庭的全体人员表示,要以荣誉为起点,继续开展创建“两个文明窗口”活动,以先进性教育为契机,不断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坚持司法为民理念,爱岗敬业,开创“窗口”工作的新局面。
(立案庭 研究室)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