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召开2005年度工作总结表彰大会
我院召开2005年度工作总结表彰大会 [[center]][[image1]][[/center]]2005年12月30日,我院隆重召开2005年度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全面总结本年度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表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并且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针对人民法院的实际,提出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思路和具体部署,推动法院工作全面发展。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梁永祥、鹤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高国昌、鹤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泽新、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温国良应邀出席了大会。会上,我院党组书记、院长何煜培对2005年的各项工作作了总结,回顾了2005年我院开展的各项工作情况和取得的工作成绩。一年来,我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上级法院指导、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认真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全体干警群策群力,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司法为民工作得到全面落实,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取得新的发展,法院改革得到进一步深化,基本建设呈现新局面。年内,我院依法办结了各类案件2330件,解决诉讼标的3亿多元,为构建和谐鹤山,为鹤山的经济发展提供了公正高效的司法保障。对于明年及今后一个时期我院的主要工作任务,何院长指出,我院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和坚持“公正与效率”的主题,认真落实人民法院“二五”改革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要求,全面推进法院改革,不断加强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努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提高公正司法水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市场经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保障。何院长对2006年的工作提出了五项要求:一要严抓队伍,为充分发挥法院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二要紧抓审判和执行,保障社会和谐发展;三要力抓各项司法为民措施的落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四要稳抓法院改革,不断提高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五要狠抓基本建设,保障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随后,全体干警分组进行讨论和评比,评选出在二OO五年度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刑事审判庭与黄敏示同志为拟报立三等功的集体和个人,大会并对民事审判第三庭、研究室、龙口人民法庭等3个先进集体,以及18名先进个人、12名初评优秀公务员进行了表彰和奖励。最后,鹤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泽新、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高国昌、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梁永祥先后代表市人大、市委、江门中院作了讲话,三位领导均高度评价了我院在2005年度所做的各项工作,充分肯定了我院取得的成绩,并对我院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殷切的期望。(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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