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四到位”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专项执行行动显成效
鹤山法院信息(42) 鹤山市人民法院办公室编 2011年8月3日 我院“四到位”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专项执行行动显成效 7月27日至29日,我院执行局开展了为期3天的社会抚养费征收专项执行行动,重点对今年立案未结的27件社会抚养费征收执行案件进行集中清理。共执结案件18件,执行到位金额30多万元;达成和解协议5件,已付款金额75000多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一是法制宣传到位。执行干警在专项执行行动中,反复向群众宣传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讲明违法生育的危害性、优生优育的有利性和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必要性,尽量争取群众对法院征收抚养费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营造和谐的执行氛围。二是人员装备到位。执行局全体干警倾巢而出,自愿放弃休息时间,不分昼夜,有计划有步骤开展专项执行,确保人员到位。同时,执行局还调配了7辆公车专门用于该次专项行动,确保车辆到位。三是执行措施到位。执行干警通过事前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迅速查清被执行人所处地点、生活规律、财产及银行存款、家属能否代为履行、有无履行能力等详细情况,分门别类,抓住重点,制定具体专项行动计划。在当地镇委、镇政府的支持和配合下,执行干警根据计划对被执行人实施围追堵截,采取早上堵门、中午堵桌、夜间堵窝的手段,并灵活运用执行悬赏、曝光以及执行联运等新机制。在说服教育基础上,对家庭困难者告知可以作还款计划分期付款。对态度蛮横、企图躲避、拒不交纳社会抚养费者实施搜查,对态度恶劣者依法予以拘传、司法拘留。共对12户家庭实施搜查,司法拘留10人,悬赏执行2件,查询财产信息44人次,扣划银行存款、变卖股票10万多元。四是执行效果到位。本次专项行动及时清理了我院社会抚养费征收未结案件,促进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良性循环,维护了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严肃性,达到了预期效果。 (根据执行局提供资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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