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监督公权力?今后反腐怎么干?三大举措已敲定!

更新时间:2019-11-07 已浏览:433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怎么监督公权力?今后反腐怎么干?

三大举措已敲定!

近日,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全文公布,对于怎么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敲定了三大举措:

 

具体举措包括以下几点:

1、完善党内监督体系,落实各级党组织监督责任,保障党员监督权利。

2、重点加强对高级干部、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

3、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巡视巡察整改、督察落实情况报告制度。

4、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

5、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

6、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健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发挥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7、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

1、坚持权责法定,健全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制度,明晰权力边界,规范工作流程,强化权力制约。

2、坚持权责透明,推动用权公开,完善党务、政务、司法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

3、坚持权责统一,盯紧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

今后反腐败有几个重点:

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

不能光打腐败分子,更要深化标本兼治: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促进反腐败国际合作。

还要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

目标,是要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来源:南粤清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