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执行工作纳入执行局统一管理

更新时间:2013-05-17 已浏览:480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我院大刀阔斧推行执行工作改革人民法庭执行工作纳入执行局统一管理                            9月15日起,我院全面推行执行工作改革,大规模整合执行力量,将各人民法庭执行工作纳入执行局管理,由执行局对全院执行人员和执行工作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动、统一协调、统一管理、统一考核,构建起“统一管理,分权制衡,规范有序”的大执行格局。这是我院深化执行工作改革,进一步规范执行管理,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破解“执行难”的一重大举措。在这次改革中,我院调整充实了执行力量,走“精审判、强执行”的路子,将各人民法庭、审判庭一批年富力强的审判人员调整充实到执行队伍,共有18人专司执行工作,走执行专业化道路。针对辖区线长面广的特点,为贯彻“两便”原则,我院将执行机构分设3个执行组,其中派出执行二组和三组常驻在雅瑶、鹤城两个法庭,负责4个人民法庭的执行工作。派驻的执行组与所在法庭合署办公,实行双重领导和管理体制,执行业务由执行局统一领导和管理,其他事项由所在法庭管理。全院执行案件统一由立案庭审查立案,案件立案后移交执行局,由执行局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进行分案,重大疑难案件则组成专案小组集中力量进行执行。同时,我院全面启动执行分权制衡机制,实行执行裁判权与执行实施权分离,“两权”由三个组交叉行使,三个执行组相互制约又密切配合,彻底改变过去执行案件由一个人包到底,缺乏制约和监督的现象,确保执行权的廉洁和公正。今后,人民法庭审判组织的主要工作职责定位在对辖区内一般民商事案件的审理上,不再负责执行案件的执行。为了方便当事人申请执行,我院规定,当事人申请执行的,可将申请执行材料交到审理案件的审判庭或人民法庭,由审判庭和人民法庭协助申请人办理执行案件立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