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层级下达禁烟令 齐心协力共建无烟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鹤山市机关单位全面禁烟工作实施方案》,推进我院无烟单位创建工作的全面开展,从6月1日起,我院正式在全院范围下达禁烟令,推行多项强而有力的控烟措施,计划用一个月的时间至6月底实现全面禁烟,建成无烟单位。一、召开动员会,签订控烟责任书。5月30日,我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杨新福对我院制定的《鹤山市人民法院开展控烟工作的实施方案》进行部署,号召以部门为单位开展创建“无烟机关单位”活动,争创“无烟科室”。为使控烟工作取得实效,落实部门负责人负责制,我院党组书记、院长何煜培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了控烟责任书,督促各部门严格履行本部门的控烟承诺。二、建立长效机制,实行日常化管理。明确要求所有工作人员都有义务和责任投身控烟工作中,并将该项工作与我院创建精神文明单位工作相结合,逐步建立健全控烟工作制度,把“无烟机关单位”创建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作为日常工作进行常规化管理。年底对控烟工作完成出色的个人及部门给予表彰,对落实不力的部门及其责任人进行问责,提高大家参加控烟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完善控烟设施,提供物质保障。一是张贴禁烟标识。在本院办公楼和审判楼入口处展示禁烟公告;在主要通道旁、立案信访大厅、审判庭、办公场所、会议室、食堂、厕所、电梯、楼梯等区域内设置禁烟标识。所有室内场所均为禁止吸烟场所,任何人不得在这些地方吸烟,发现吸烟者应对其进行劝阻。二是设立室外吸烟区。在吸烟区设立控烟的宣传牌,宣传烟草危害及戒烟方法、技巧等。本院工作人员不得穿制服或工作服在吸烟区吸烟。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控烟氛围。对全体工作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宣传教育,在我院内网介绍控烟知识和我院开展控烟工作的有关情况等,并结合每年5月31日的“世界无烟日”进行宣传教育活动,扩大控烟宣传效应,带动更多干警自觉遵守控烟承诺。五、强化监督管理,杜绝违纪现象。为加强控烟管理工作,我院专门成立了控烟领导小组,由院党组书记、院长亲自担任组长,规定领导干部要带头控烟,不得在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吸烟。同时,还成立了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队伍,由监察室主要负责人担任控烟巡查员,并在各部门设立控烟监督员,负责日常控烟工作,并做好定期巡查、监督工作记录。组织开展控烟明查暗访活动,将控烟情况纳入司法作风检查范围,司法作风明查暗访小组不定期对各部门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全院通报。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