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联调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在我院召开 我市诉前联调工作机制正式启动
诉前联调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在我院召开我市诉前联调工作机制正式启动 2011年4月27日下午,鹤山市“诉前联调”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在我院召开,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国光、我院院长何煜培以及市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人社局、卫生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信访局、妇联等“诉前联调”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有关领导和调解员出席了会议。会议传达了省综治委《关于建立诉前联调工作机制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宣布了我市《关于开展诉前联调工作的实施方案》。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诉前联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周国光作了重要讲话。与会人员还参观了设立于我院立案庭的诉前联调工作室。我市诉前联调工作机制正式启动。该项机制是按照省综治委统一部署,在市委政法委的牵头和有关单位的支持配合下,我院积极推动建立的,旨在进一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加强诉讼调解与非诉讼调解方式之间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各方职能作用,促进社会矛盾纠纷有效化解,维护我市社会的和谐稳定。这是对前期探索的诉调对接机制的深化与完善。一是构建一个平台。通过推动建立诉前联调工作机制,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政法委牵头、综治办协调、法院为主、多方参与”的联合调解平台,对当事人起诉至法院的各类矛盾纠纷,在立案前先行引导当事人选择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非诉讼解决方式,组织、协调相关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进行调解,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前。二是建立一项机制。建立“诉前联调”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联席会议成员由市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人社局、卫生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信访局、妇联等单位的主管领导担任。各成员单位指定一人为调解员。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诉前联调工作规划,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促检查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安排调解员的教育培训,为诉前联调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和经费保障。诉前联调工作联席会议实行例会制度。在我院立案庭设立诉前联调工作室,作为开展诉前联调工作的机构和场所,由市综治办主任兼任工作室主任,我院主管立案工作的副院长任常务副主任,立案庭庭长任副主任。工作室建立台帐制度和情况报告制度。三是制定一套程序。规定法院立案工作人员对当事人提起的各类民商事、行政纠纷诉讼进行审查甄别。除法律规定不能调解或不宜调解的以外,对未经非诉讼调解组织调解的,应主动引导当事人选择基层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等调解组织调解;对经非诉讼调解组织调解不成功的,建议当事人通过诉前联调工作机制解决纠纷。原告方同意通过诉前调解的,立案工作人员引导当事人到诉前联调工作室调解。当事人可选择纠纷解决方式,由工作室通知相关单位的调解员即时或约定时间进行调解。对重大敏感、跨地区、跨部门纠纷和群体性纠纷,工作室可组织、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力量进行联合调解。诉前调解不成功的,法院优先办理立案受理手续。诉前调解成功达成协议且符合有关条件的,建议双方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进行司法确认,赋予非诉调解协议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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