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握公权 须尽公责
更新时间:2019-08-01 已浏览:488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手握公权 须尽公责
权力是国家公器,公器不可私用。党员干部手持公权,当守公义、尽公责、谋公利,在行使权力时必须如履薄冰、心存敬畏,做到为民用权、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
权力的本质是责任,责任的要义是为民。明人吕坤对此有过很精辟的论述:“做官都是苦事,为官原是苦人。官职高一步,责任便大一步,忧勤便增一步。”党员干部必须把权力看作服务人民的责任,而不是享受;把职位看作造福百姓的岗位,而不是一种待遇。“民之所忧,我之所思;民之所思,我之所行。”立志为民干实事、做大事,不要一门心思钻钱眼、做大官。如果把当官作为一个满足无穷贪欲、获得无限私利的捷径,那迟早要走上不归路。面对不法分子的“围猎”,如果不能高度警觉,从严律己,就会被“温水煮青蛙”,在看似舒舒服服中浑然不觉就泥足深陷、无法自拔。
总之,权力是一种责任,不是待遇,要担当为之;权力是一种约束,不是放纵,要谨慎用之。党员干部应谨记:用权必须依规依纪依法,滥用就会越轨。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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