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0784民初1734号公告
更新时间:2019-07-26 已浏览:402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吴垂红:
本院受理(2019)粤0784民初1734号原告易建春与被告吴垂红、贺申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被告贺申蒙提交的证据、答辩状、原告补充提交的证据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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