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0784民初2126号应诉公告

更新时间:2019-07-10 已浏览:643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

公告

崔志文:

   本院受理(2019)粤0784民初2126号原告温丽燕诉被告崔志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崔志文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等。起诉要点:一、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一次性归还原告借款6997元,欠款利息由起诉之日起计,直至被告全部欠款归还为止;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支付。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你方应当在公告期届满后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逾期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本院审理。

本院定于2019926日上午9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请依时出庭;逾期不出庭的,本院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一九年七月十日

 

 

联系人:黄书记员   联系电话:(07508868659/8868723

联系地址:广东省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东路16号鹤山市人民法院行政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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