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0784民初160号第二次开庭公告送达
更新时间:2019-06-10 已浏览:408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粤0784民初160号
本院受理原告戚伟炎诉你(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需进行第二次开庭审理,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一个月,本院并定于2019年9月11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二○一九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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