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0784民初699号裁定公告
更新时间:2019-05-28 已浏览:482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李荣华:
本院受理(2019)粤0784民初699号原告郑常坤与李荣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784民初699号民事裁定书,本院依法裁定本案按原告郑常坤撤诉处理。本案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郑常坤负担。自发出公告之日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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