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邀陪审员光荣完成历史使命
更新时间:2013-05-17 已浏览:598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2003年,我院聘请了16名妇女干部为特邀陪审员,任期两年,主要参与审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刑事案件,涉及妇女权益的离婚、继承、收养、赡养、劳动争议等民事案件。至2004年12月31日,16名特邀陪审员的任期届满。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规定,我院将重新选定人民陪审员,并由院长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这标志着,特邀陪审员已光荣完成历史使命。1月26日,我院召开特邀陪审员座谈会,会上,我院对16名特邀陪审员两年来的支持表示感谢,并恳请他们对法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我院工作取得更大进步。 2003年以来,16名特邀陪审员在法院和群众中架起沟通的桥梁,充分发挥她们了解民意、熟悉基层生活的优势,拓宽法官的办案思路,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增强审判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切实维护了妇女、儿童等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两年来,他们受我院邀请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协助法官做好当事人的庭外调解工作,尤其在婚姻家庭案件的审理中,协助法官化解矛盾,促进社会的安定,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特邀陪审员们表示,从两年的陪审经历中获益良多,虽然任期已满,但以后仍将在各自岗位上大力支持法院工作,共同维护社会的安定和谐。
(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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