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0784民初476号更正公告
更新时间:2019-03-27 已浏览:459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粤0784民初476号
袁林金:
本院于2019年2月1日刊登在鹤山市人民法院门户网站的《(2019)粤0784民初476号原告中国有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山市支行与被告袁林金信用卡纠纷一案应诉公告》的公告中,其中“定于2019年5月3日15时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更正为“定于2019年5月5日10时3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特此更正。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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