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厂老板拒不支付员工工资 鹤山法院强制拘留促其履行还款义务
更新时间:2018-12-08 已浏览:352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家具厂老板拒不支付员工工资
鹤山法院强制拘留促其履行还款义务
拖欠员工劳动报酬迟迟不给,直到法院要强制拘留时,“老赖”老板才愿意给付。日前,鹤山法院为申请执行人李某追回了5万多元工资款及补偿金。
申请执行人李某于2013年5月进入被执行人鹤山市某家具实业有限公司工作(以下简称家具公司),担任跟单文员一职,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被执行人没有为李某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2018年初,家具公司因资金链断裂停产,除欠下贷款、租金等债务外,还拖欠李某十个月的工资款没有支付。今年6月,李某向家具公司申请辞职,同时就家具公司拖欠其工资、不为其购买社保等问题向鹤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鹤山市仲裁委于今年8月作出仲裁裁决,确认申请执行人李某与家具公司于2013年至2018年期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家具公司需向李某支付工资款及补偿金共计57323.26多元。裁决生效后,家具公司未履行付款义务,李某遂向鹤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鹤山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家具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但其拒不履行义务,也不向法院报告财产情况;对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向某名下的银行存款、房产、土地、车辆等进行查询,均没有发现可供执行财产。近日,得知向某踪迹,执行干警立即前往其所在地,把向某 “请回”法院。
到达该院后,向某仍找各种理由推诿。“当时我就想,这样拖欠工人工资不给实在不行,就准备依法拘留这个老板。”执行局常务副局长、该案承办法官罗启全介绍。当得知会被司法拘留后,慑于法律威严,向某马上改口说同意支付李某的劳动报酬,但表示要几天时间筹集资金,并写下保证书,确定还款方案。12月10日,向某筹来5万多元付清该案全部执行款,至此,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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