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巧借“外援”脱困境 顺利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更新时间:2018-11-14 已浏览:303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执行法官巧借“外援”脱困境

顺利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近日,鹤山法院执行人员在台山市大江镇依法扣押某被执行人厂内设备时,遭到被执行方和案外人的强行阻挠,为打破僵持局面,该案承办法官设法争取到当地法院及派出所的支持和帮助。迫于强执压力,被执行人最终妥协,当场向申请执行人付清全部欠款,该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得以成功执结。

 

申请执行人鹤山市某叉车经营部(以下简称“叉车经营部”)与被执行人台山市某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纸业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叉车经营部因纸业公司长年拖欠其货款未付,将纸业公司诉至法院。鹤山法院于20182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执行人纸业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执行人叉车经营部支付货款人民币(下同)136765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判决生效后,纸业公司向叉车经营部支付了部分款项,余下的66765元欠款一直没有支付,叉车经营部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今年9月,鹤山法院受理该执行案件后,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执行程序告知书等法律文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对此置之不理。执行人员在执行查控系统上调查也没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据申请执行人反映,被执行人年前向其购买叉车未付货款引致该纠纷,被执行人所购买的叉车现仍在该公司内使用,请求法院对其进行查封、扣押。日前,执行人员驱车前往被执行人所在地台山市大江镇,对被执行人厂内的两辆叉车依法予以扣押。期间被执行人的管理人员表现抗拒、不予配合,认为法院只能原地查封、无权将车辆扣押运走,并指使两名保安上前阻挠,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执行法官一方面向主管领导汇报案情争取支援,另一方面迅速联系拖车,并对现场情况进行录像、拍照。经沟通联系,台山法院和当地派出所均表示对该院执行工作给予支持,可随时派员协助执行。执行人员对上述两名保安予以口头警告,向其说明妨碍执行的法律后果。两名保安意识到自身行为错误后自觉离开现场。此时,又有一名案外人从生产车间冲出来阻止执行人员扣押叉车,声称其已承包被执行人的生产车间和设备,法院扣押叉车会影响其生产经营。经执行法官耐心释法教育,该名案外人停止了妨碍执行行为。当拖车到达现场,执行人员正准备将叉车运走时,被执行人经再三衡量,同意履行支付义务,并当场付清全部欠款给申请执行人。